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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結婚必備文件及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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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人陳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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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7-01-17
文章: 22

發表發表於: 星期一 二月 26, 2007 4:11 pm    文章主題: 公證結婚必備文件及要件 引言回覆

(1)結婚當天男女雙方及二位證人均需攜帶身份證正本及印章到公證人事務所辦理公證結婚(最好能事先傳送基本資料)。
(2)舉行公證結婚儀式時,除結婚人二人以外,依民法規定,尚須有二人以上之證人在場,證人須為年滿二十歲之成年人。
(3)如結婚人中有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依民法規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im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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